2009年5月11日星期一

普世价值

人道:
四海一家,每个人都跟我一样是人类兄弟。因为如此,所以无法坐视拥有同样血肉的人类兄弟同胞活在痛苦、不幸、不公义之下。

人本:
以人为目的,而不以人为手段。

平等:
人人生而平等,生而自由。平等与自由,都是每个人与生俱来之自然权利,而非国家、元首、君王或宗教领袖所恩赐才拥有。只要是人,不分种族、肤色、贫富、性别、宗教、国家、民族,大家都享有同样身为人的尊严。

尊重:
每个人都有跟我一样的尊严;将心比心,已所不欲,勿施于人。追求自由时,须以不侵犯他人为其界限。

法治:
人民为国家的真正主人,此为民主的基本定义,而政府只不过是人民之仆;执政者乃受人民所暂时委托而赋予暂时权力,并非国家真正的主人。正因如此,执政者必须依大家所公认之法律为标准来治理国家,而不能依个人好恶随意变更标准,而令国家的主人──人民感到无所适从。

多元:
每个人、每个族群、每种观点、每个文化都有自己独有的特质,也都有自己存在的价值,因此没有谁比谁更正确或高一等。即使目前某一方居于主流,也应尊重与包容其他不同的存在与声音。即使不同意对方的意见,也应该捍卫对方充分表达意见的自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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